小企業是相對于大企業而言的概念。小企業一般是指規模較小或處于創業和成長階段的企業,包括規模在規定標準以下的法人企業和自然人企業。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稅收規范上,采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那么哪些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一、哪些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企業(即小企業):1、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1.企業的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如上市公司和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準備上市的公司和準備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2.受托持有和管理財務資源的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如非上市金融機構、具有金融性質的基金等其他企業(或主體)。2、經營規模較小本準則所稱經營規模較小,指符合國家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的小企業標準或微型企業標準。3、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應當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按照小企業準則進行會計處理,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二、小企業會計準則應收賬款處理1、小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應收賬款,應當按照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2、收回應收賬款,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3、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應收賬款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
小企業是相對于大企業而言的概念。小企業一般是指規模較小或處于創業和成長階段的企業,包括規模在規定標準以下的法人企業和自然人企業。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稅收規范上,采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那么哪些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
一、哪些企業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的企業(即小企業):
1、不承擔社會公眾責任
1.企業的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如上市公司和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準備上市的公司和準備發行企業債的非上市企業。
2.受托持有和管理財務資源的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如非上市金融機構、具有金融性質的基金等其他企業(或主體)。
2、經營規模較小
本準則所稱經營規模較小,指符合國家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的小企業標準或微型企業標準。
3、既不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應當執行《企業會計準則》。
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按照小企業準則進行會計處理,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選擇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應收賬款處理
1、小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應收賬款,應當按照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2、收回應收賬款,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3、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應收賬款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